書法是一種書寫的藝術。書法縱向兩個層面:「使用」與「審美」;橫向跨越兩個層面:「文字」 與「繪畫」。書法也是一種研究書寫者心理與性格的工具。當代對實踐書法的定義有:
1.筆跡的風格可說成「手跡」、「手藝」、「字母」
2.筆跡的經歷是美學的演變,受人、時、地的技巧、物料、傳播速率所局限
3.一種輔予符號有和諧協調、富表情、靈巧孰練風格的藝術
書法家和畫家表現不同重點。書法家陶醉在一個跨時空領域因為:
1.「書法涵蓋功能性題字、刻字、設計,目的在於把取締了文字易讀性的抽象手寫標記,變得精煉易辨」
2.「古典書法有別於凸板排印和非古典人手刻字,儘管書法家可以創造這些出來;書法經歷史磨煉,仍 可改變和自然產生, 在書寫的一刻就會臨時準備好」
3.書法在婚禮、邀待、凸板刻印、字型設計、獨創人手刻字、圖案設計、宗教藝術、各種各樣的宣告、繪畫設計、石刻題字、紀念文獻、電影、電視的道具、動態圖像、證明書、推薦信等方面繼續興旺
東亞書法的典型概念是「沾墨、握毛筆、寫漢字」,講求線條揮灑中透露出來的那股書卷氣。書法被認為是東亞的重要藝術和最優雅的寫字形式。寫好漢字,歷來都是一種素養,它源自中國書法,受東亞文明社會敬重並被廣泛實踐,包括:中國、日本、越南、朝鮮。
中國書法是東亞書法中最典型的代表,也是東亞書法的統稱,因為書寫的字體大多是中國的文字漢字,所有的東亞書法也是最早由中國傳過去而演變出來的。
除傳統的文房四寶外,近來因書寫工具的革新,更有硬筆書法的興起。
【文章截取自維基百科】